二次函数与因式分解

把二次式拆成因式,零点就直接读出来了——靠的是『两数之积为 0 则至少一个为 0』。这是后面约分求极限、拆部分分式的底子。

10 分钟思维方法: 化归

把没见过的问题变形成见过的问题

这一片为什么存在

解一次方程时你有一套可靠的动作:移项、合并、两边同除,未知数被一步步逼到等号一边。到了 x² − 5x + 6 = 0,这套动作全部失灵——x² 和 x 不能合并,两边除以 x 会把 x = 0 这类解直接丢掉。你不是算错了,是工具用完了。这一片补上缺的那件工具:不再试图『把 x 解出来』,而是把方程改写成一句关于乘法的话,让乘法替你说出答案。

内容

先看一个对比。加法几乎不泄露信息:告诉你 a + b = 0,你对 a 一无所知——它可以是 7(那 b 就是 −7),可以是 −1000,可以是任何实数。乘法在遇到 0 时却完全不同:如果 a × b = 0,那么 a 和 b 里必定有一个是 0。实数里根本不存在『两个都不为零的数,乘出来是零』这种事。

所以 0 在乘法里是个告密者。这给了我们一条策略:想解方程,就想办法制造出『某某 × 某某 = 0』的局面,然后逐个因子问『你是 0 吗』。一个二次方程本来要一口气处理 x² 和 x 两种东西,拆成因式之后,就变成两个你早就会做的一次方程。难题没有被硬解,它被换了个形状。

这里有两处特别容易滑倒,值得先说清楚。

第一,结论是『至少一个为 0』,不是『两个都为 0』。a = 0、b = 7 时 ab = 0 成立得好好的,而 b 离 0 远得很。所以 (x−2)(x−3) = 0 给你的是两条并列的可能,不是一组同时要满足的条件——它产生两个解,而不是把解掐死。

第二,这个特权只属于 0。如果 (x−2)(x−3) = 6,你不能推出 x−2 = 6 或 x−3 = 6。因为乘出 6 的方式有无穷多种:2×3、12×0.5、−1×(−6)……6 这个数字锁不住任何一个因子。只有 0 的拆法是被锁死的:想乘出 0,其中一个必须就是 0。等号右边不是 0 的时候,因式分解不解方程。

二次式写作 ax² + bx + c,其中 a、b、c 是给定的实数常数,a ≠ 0(若 a = 0 整个式子退化成一次式,就不是二次方程了),x 是未知数。

零积性质(zero product property):对任意实数 u、v,uv = 0 当且仅当 u = 0 或 v = 0。这里的『或』是包含性的——允许两个都为 0,只是不要求。

因式分解:找到实数 r、s 使得 ax² + bx + c = a(x − r)(x − s)。一旦写成这个形状,方程 ax² + bx + c = 0 两边同除以 a(a ≠ 0,这一步合法),得 (x − r)(x − s) = 0,零积性质立刻给出 x = r 或 x = s。r 和 s 叫这个二次式的根,也叫零点。

怎么找 r、s:展开 (x − r)(x − s) = x² − (r+s)x + rs,对比系数就得到 r + s = −b/a,rs = c/a(韦达定理)。这就是『凑两个数』这个做法的来源——它不是猜,是在解一个已知和与积的小方程组。

判别式 Δ = b² − 4ac 决定了 r、s 是不是实数:Δ > 0 时两个不同实根,Δ = 0 时一个重根(r = s),Δ < 0 时没有实根。Δ < 0 不表示题目出错,它是一条信息:抛物线整条悬在 x 轴的一侧,从不穿过。以 x² + x + 1 为例,Δ = 1² − 4·1·1 = −3 < 0;配方得 x² + x + 1 = (x + 1/2)² + 3/4,右边最小值 3/4 在 x = −1/2 处取到,恒为正——它确实一次也没碰到 0。(在复数范围里它照样有两个根,只是不在实数轴上。)

还有个小陷阱值得单独拆一次:x² = 4 不是只有 x = 2。按纪律先挪到一边,x² − 4 = 0,分解为 (x − 2)(x + 2) = 0,两个因子各给一个解,x = 2 或 x = −2。开平方这个动作本身会吃掉负的那一半,因式分解不会。

最后说一句它往后通向哪里。因式分解真正值钱的地方不止是解方程,还在于约分:对 x ≠ 3,(x² − 5x + 6)/(x − 3) = (x−2)(x−3)/(x − 3) = x − 2。左边在 x = 3 处是 0/0 没有定义,右边却干干净净。求极限时被消掉的那个因子,正是这里分解出来的。

跟着做一遍

先解 x² − 5x + 6 = 0;再解 (x − 2)(x − 3) = 6。两问看上去只差右边一个数字,答案差得很远。请两问都动手做完,再回头对比——第二问故意设了坑,掉进去比看别人讲解更有用。

  1. 第一问先凑数:要找 r、s 使 r + s = 5 且 rs = 6。试 2 和 3:2 + 3 = 5 ✓,2 × 3 = 6 ✓。所以 x² − 5x + 6 = (x − 2)(x − 3)。不放心就随便代个数验:x = 10 时原式 100 − 50 + 6 = 56,(10 − 2)(10 − 3) = 8 × 7 = 56,一致。
  2. 右边正好是 0,零积性质可用:(x − 2)(x − 3) = 0 ⇒ x − 2 = 0 或 x − 3 = 0 ⇒ x = 2 或 x = 3。代回检验:3² − 5·3 + 6 = 9 − 15 + 6 = 0 ✓;2² − 5·2 + 6 = 4 − 10 + 6 = 0 ✓。
  3. 第二问:如果你顺手写下 x − 2 = 6 或 x − 3 = 6,得到 x = 8 或 x = 9——先别急着往下看,代回去检验。(8 − 2)(8 − 3) = 6 × 5 = 30,不是 6。这条路是错的,因为 6 不具备 0 的那种特权。
  4. 正确做法是先把局面变回『= 0』。展开左边:(x − 2)(x − 3) = x² − 5x + 6,方程成了 x² − 5x + 6 = 6,两边减 6 得 x² − 5x = 0。
  5. 重新分解(注意这次的因式和第一问完全不同):x(x − 5) = 0 ⇒ x = 0 或 x = 5。检验:(0 − 2)(0 − 3) = (−2)(−3) = 6 ✓;(5 − 2)(5 − 3) = 3 × 2 = 6 ✓。
  6. 顺手用判别式复核第一问:Δ = (−5)² − 4·1·6 = 25 − 24 = 1,x = (5 ± √1)/2,得 (5+1)/2 = 3 和 (5−1)/2 = 2,与因式分解结果一致。两条路互为检查。

结果

第一问 x = 2 或 x = 3;第二问 x = 0 或 x = 5。注意第二问的解里既没有 2 也没有 3——右边一改,因式就整个换了。真正要带走的不是这四个数字,而是那条纪律:因式分解本身不解方程,『右边是 0』才解方程。所以任何二次方程的第一步永远相同——把所有东西挪到一边,让另一边只剩 0,然后才开始分解。

它在树上的位置

概念不是一篇一篇平铺的。下面两组是这一片真实的上下游:它靠着什么,又撑起了什么。

标着「还没写」的那些没有链接,因为没有页面可去。它们不是被锁住的,也不是花钱能打开的:是还没有人把它们写出来——这是我们这边的事,不是你的。

读完之后

这一页是产品里的一天。产品是那棵树:你学到哪、哪块在衰减、明天该学什么。一篇读物回答不了这三个问题,树才回答。

看看那是什么意思